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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

文/萧浊

前些日子,还没吹起春风的时候,大半夜的来了一个电话。我浑身一个激灵,就像是看到了一个蹑手蹑脚的鬼。来电显示是一个好些日子没联络的朋友,没联络,是指连微博朋友圈翻到动态都不去点赞的没联络。

那头隐约的哭声甚至被风声盖住,一时间我的面颊也有一种被风割裂的错觉。

断断续续的声音听起来像那种熟透的鸭梨,很沙,不过没有甜味。大意很简单,她失恋了。

失恋。

直到这时我还是想不起,为什么我们那么久都没有过联络。

也许是从大学毕业走到天南海北起,也许是从她日益发达,而我越混越差起。

可我记得,在我吃着海鲜泡面,看到她朋友圈里晒着真正的海蟹龙虾的时候,心中很平静。

在我一个人把冰箱搬到六楼,看到她的照片里男朋友帮她拎包的时候,心中异常平静。

听到老友的近况,总以为又将会是发喜糖请帖的日子。因为我微薄的钱已经被红包瓜分得一无所剩。

可是她说失恋。

我心情不由得生出一种莫名的感动来。日子已经这么久了,久到我们已经忘记曾经熟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可是她竟然在那么多人之间周旋之后,还是会在深夜里,兜转回老朋友的身边,用陌生而熟悉的声音喊你的名字。

我沉默了片刻,普通青年的生活里尘封许久的文艺青年的血液又重新燃起,我说你等我去找你。

作为曾经的文科生,从北京到杭州的路究竟有多远我不得而知,但我清楚知道的是我没钱。

买了K打头的硬座,190块,21个小时6分钟的车程,与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这几年比起来,似乎很短很短。

我下了车,蓬头垢面,也许更像个文艺青年了。

出站的时候,她看到我似乎有些怔忡。我原本想凭借她的穿着来估算一下我未来几天的住宿条件,但我发现脑中并没有名牌价格的库存。

我还是努力睁开眼睛对她说,你没怎么变。

她还是用学生时代那种我见犹怜的表情对我说,你还是那么胖。

我真想揍她,真的。

可是我说,北京天冷,衣服太厚。

坐到她车里的时候,我的心中和看到她的照片一样平静。

  

她说见到我之后她突然好了许多。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很像她前男友。

说这话的时候我在使劲吃她们家最贵的水果,把核生生地咽了下去。

“你不会是个les吧。”我看着她说,手上有点儿黏。

又找回了以前上下铺插科打诨的感觉,我心里也很舒坦,虽然不合时宜。

她忽然笑起来了,牙比以前白了很多,我猜肯定是洗过了。

“他也特别喜欢吃车厘子,以前他好像吃过很多苦,所以有点儿补偿心理。”她看着红得发黑的一堆果实,心里肯定也甜不起来,“他还说要把每个车厘子都画上鬼脸。”

我没有说话,只是吃得更多了。

“你们北方人就是喜欢这样穿,里面一件薄衬衫,外面一个大羽绒服。”

“他的衬衫特别多,我喜欢白色的,但他喜欢格子的。”

“他做饭做得很好吃,但是最好吃的是最简单的煎鸡蛋,他说晚上经常肚子饿。但很奇怪,他总是吃不胖。”

她还想要继续,但是被我粗俗地打断了:“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说不合适,但是我也不知道哪儿不合适。”她素净的面孔突然朝向了地面,我能清楚地看到她脸的轮廓,是那种很凌厉的长相,颧骨偏高,人也瘦削,眉毛黑而细,眼梢上挑。但她的眼神总是柔弱,是那种一看就不会坑你的柔弱。

“虽然你有可能觉得我很俗,但我还是想知道,他有钱吗?”我四周打量她的房子,还是能看出来是精心布置过的,有字画花瓶,也有胭脂盒妆奁,我最喜欢她家里的走马灯。

“他和你一样是写字的人,不过后来到了我们公司,运气很好。虽然这房子是他的,但他像个老头子一样,钱都花在老物件上了,还特别喜欢兔儿爷,攒钱还是得靠我来。”她的口音里已经掺和了苏杭那种软糯的语调,但能说得起儿化音,和南方人总归是不一样。

在外企工作,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短短几年,她居然已经在大城市有车有房了,真是生活富足安康。她的前男友真是傻,要浪费钱。

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然后她带我看了前男友给她拍的很多张照片。

说实话,每一张都很美。她和手中的烟火,她和满天的孔明灯,她和老房子的楼梯,她和春天的绿。她的春夏秋冬,她的日日夜夜。

“虽然拍了这么多,但他从来没有满意过。”她看着满墙的自己,青春美貌还没逝去的时候居然就叹气起来,“也许我也从没让他满意过。”

“你们是突然说分手的?”我心下也有疑惑,这样看起来感情也尚且不错的二人,在适婚的年龄却分开了,真是作。

“说起来很逗,你不要笑我,”她的眼角已经开始有了掩藏不住的纹路,“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做的时候,卧室的灯坏了,一闪一闪,他突然停下,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想大概这就是不合适吧,居然连灯坏了也能当成分手的理由,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即使身体的吸引也勾不起继续下去的欲望。

也许她哭了太久了太多次了,已经透支了她关于爱情全部的泪水,所以她没有再次像那天夜里一样啜泣。

我说今晚我可以搂着你睡,像我们上学的时候,你怕鬼。

她点点头,当年的影子似乎并没有完全消失。

她卸妆的时候我非常诧异,原来这些年的生活已经将她磨砺成了一个在任何人面前都要靠化学物品掩饰自己情绪与面部瑕疵的人。而对于这一点,相处了一天我都浑然不觉。

她又笑了:“他第一次见我卸妆,也是你这个愣神的样子。”

我说也许是他觉得你太美了。

我搂着她睡了,她睡得很沉。

第二天我没有同意她的极力挽留,而是又买了190块的车票,想要赶快辗转回到我的北京。

 

380块已经够买我写的很多很多字。

我住在北京,租着一个三十平米的房子,里面有我的笔和纸,电脑并不常用。

我最喜欢北京,即使寒冷,但它供暖。我们北方人就是喜欢这样穿,里面一件薄衬衫,外面一个大羽绒服。

我最喜欢看男孩子穿衬衫,尤其是格子的,很软很软,有香味,没事的时候我最喜欢坐在以前我们的衣柜里,一件一件数他的衬衫。

我属兔,最喜欢兔儿爷。

我太笨了,不会做饭,他也不会,但他在烫伤了很多次之后终于学会了很多菜。我写稿子经常拖,晚上肚子饿,总要把他拽起来去煎鸡蛋。

我喜欢拍照的那一阵儿,我们一起花六个月的时间攒钱买了第一台单反,又花六个月的时间攒钱去了尼泊尔。

尼泊尔只适合安妮宝贝的主人公,以及擅长以跋涉为生命目的的行者们,我们讨厌那里的粪便。但晚上我们捉了一整罐萤火虫,在忽明忽暗的光里,就像生活仍然充满希望一样,我们做爱。

我很想嫁给他,可是我们没有钱。

他很喜欢富春山居图,我说没关系,等我们有钱了,就搬到杭州去。

他很喜欢车厘子红到发黑的颜色,我说没关系,等我们有钱了,就天天吃到饱。

没有等到有钱,也没有等到我嫁给他,他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的爱人曾走过很多的路,并且痛苦于每次走上的路。但这都是他的故事,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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